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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下调两项社保费率 2018年全年社保减负逾110亿元

2019-01-03 09:33:30
来源:深圳商报

       原文网址:http://www.sznews.com/news/content/2019-01/03/content_21322106.htm

       作者:徐恬

       深圳又有两项社保费率下调!从2018年12月起,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,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.5%下调至1%,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。记者昨天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深圳社保五险参保总人次已经突破6000万,2018年11月末参保达6100.05万人次,2018年1月至11月落实社保减负102.31亿元,预计全年社保减负逾110亿元。

       从2018年12月起,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下调1个百分点,有效期至2019年底。即从2018年12月起至2019年12月,企业为其员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,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6.2%调整为5.2%(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为5%,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率0.2%),个人缴费费率仍为2%,调整后进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不变。

       从2018年12月起,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进一步下调。据了解,2015年12月起,我市失业保险费率由3%下调至1.5%。2018年1至11月失业保险降费率为用人单位减负26.15亿元,为个人减负13.08亿元,浮动费率政策为用人单位减负3.2亿元。2018年12月,我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1.5%下调至1%,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为0.7%,个人缴费费率为0.3%,进一步减轻缴费负担。

      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落实社保减负“多箭齐发”。工伤保险方面,2016年7月1日起,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,与原三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相比,基准费率标准总体水平下调了约32.27%;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八类工伤保险行业浮动费率政策,在八类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政策基础上,平均费率水平下调约20%。2018年1至11月,工伤保险“三改八”为用人单位减负6.38亿元,浮动费率政策为用人单位累计减负2.84亿元。近日,广东省进一步提出,从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,在八类工伤保险行业费率政策基础上,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30%政策措施。

       生育保险方面,2018年深圳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由职工工资总额的0.5%调降至0.45%。

       经过持续降费,目前深圳社保维持低缴费水平,五险法定缴费比例最低为23.14%,企业负担14.74%、个人负担8.4%,低于我国同等城市缴费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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