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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保险将案件退回两次 只为多赔客户4万元

2020-05-19 16:45:50
来源:凤凰深圳财经

  Y先生和妻子H女士在深圳共同经营一家杂货店,维持全家人的生活。2016年7月,在朋友的介绍下,H女士为Y先生投保了《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》保额20万、《畅行无忧(2015)两全保险》保额5万,共计年交保费9000余元。2019年12月初,Y先生在无明显诱因的情况下出现全身黄染,伴乏力、腹泻,门诊检查显示肝功能明显异常,以“黄疸型肝炎”收入医院治疗,最终确诊为“原发性肝细胞癌并门脉转移”。

肝癌的确诊书像晴天霹雳击碎了Y先生的小家,H女士抱头痛哭之余,也开始发愁每日数千元的账单,不知怎样才能筹钱进行后续的治疗。这时朋友听说了他们的不幸,代表新华保险送去了慰问,并帮助报案收集了重疾理赔资料。

经审核,Y先生的情况符合恶性肿瘤保险责任,新华保险在Y先生仍在住院期间迅速赔付了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(包含基本保额20万元和前10年关爱保险金10万元)。

事情到这里本该有个圆满的结局,然而4月的一天,新华保险深圳分公司理赔部却收到了H女士递交的死亡医学证明材料,申请身故保险金。资料显示Y先生因为“心源性休克”已身故。经审核,《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》身故保险金余额为零,本次仅针对《畅行无忧(2015)两全保险》赔付疾病身故保险金近8000元,两份保险合同同时终止。细心的理赔人在与家属进一步沟通时了解到:肝癌晚期的凶险超过了Y先生的身体承受能力,医生建议行肝移植术,配对到了合适的肝源后,Y先生被推进手术室,进行了长达12个小时的肝移植手术。不幸的是,因术后排斥反应剧烈,Y先生几天后仍然离开了这个世界。

专业敏感度让理赔人意识到Y先生可能涉及“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”保险责任,在与H女士联络取得后续治疗病历及手术记录后,判断Y先生符合《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》六类特定严重疾病中的“重大器官移植术”。然而前期的恶性肿瘤重疾保险金已经赔付,保险合同已经终止,系统无法匹配相应保险责任,身故后重疾保险金需法定继承人领取。

重重困难面前,理赔人多方协调,最终将案件回退到索赔伊始状态,帮助家属重新申请了“重大器官移植术”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及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。最大程度保障了被保险人和全部法定继承人的权益。最终,根据《多倍保障重大疾病保险》条款约定,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20万元、前10年关爱保险金10万元、特定严重疾病保险金4万元;根据《畅行无忧(2015)两全保险》条款约定,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0.8万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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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女士和家属在得知理赔结果后,激动地多次向理赔人员道谢,并赠送给公司一面锦旗,她说:“给你们添麻烦了,在我先生住院最需要钱的时候,新华保险送来了30万保险金,这笔救命钱让我们有机会做肝移植,有机会尝试最好的治疗,没留遗憾。后面4万元的赔付是完全没想到的,我们不懂保险,也看不懂医学名词,是你们的严谨专业和大公无私帮助了我,感谢你们,感谢新华保险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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